中国央行原副行长范一飞受贿3.86亿!只判处死缓?为何不是死刑?

发布时间:2024-10-11 09:19   来源:网络 关键词:中国央行原副行长范一飞死缓

央行原副行长范一飞受贿3.86亿被判处死缓!
    
范一飞1982年参加工作,清清白白努力工作了11年,从1993年开始担任一定的职务后,便开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接受他人或单位请托,收受财务,30年合计收了3.86亿元。
仔细算一下,30年3.86亿元,平均一年1200万左右,一个月100万左右,一天3万元左右。
一天3万多,能持续30年,普通人做梦也很难梦到这样的事情。
    
刑法规定,300万元理论上就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。
他受贿的金额不仅可判“斩立决”100多次,而且五毒俱全。
要知道,死缓2年执行并不意味着不用死。
死缓2年执行是一种死刑的执行方式,即对被判处死刑的罪犯给予两年的缓期执行期。
在这两年期间,如果罪犯表现良好,遵守监规,积极参加改造,那么两年缓期执行期结束后,可能会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。
但如果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,或者有严重的违反监规行为,那么监狱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对罪犯执行死刑。
因此,死缓2年执行并不是不用死,而是一种暂缓执行的刑罚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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